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得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定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
(一)主动公开内容
1、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
2、机构科室分布、人员标识、标识导引;
3、机构的服务内容、重点学科及医疗技术准入、服务流程及须知等;
4、涉及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处置相关服务流程信息;
5、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6、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相关信息;
7、招标采购信息;
8、行风建设、廉洁从业情况;
9、咨询及投诉方式;
10、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不予公开内容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的;
3、涉及自然人个人信息保护的;
4、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执业安全、社会稳定及正常医疗秩序的;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嫌夸大、虚假宣传等内容的;
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不予公开的信息。
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等相关信息,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1、门诊、病房等服务和办公场所明显位置设置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
2、咨询台、服务台;
3、人员岗位标识;
4、医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
5、服务手册、便民卡片、信息须知;
6、咨询服务电话;
7、院报《杏林之声》和当地新闻媒体公开医院信息
8、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二、审核发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其他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等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构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整。法律、法规、规章对更新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科室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公开的事项,确定公开的时限、范围、形式,并报送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进行公开。
三、管理维护
明确医院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牵头医院信息公开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发布、更新、审核和维护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四、咨询回应
本医疗机构提供在线咨询服务,社会公众和组织可依法通过咨询电话获取医疗服务信息。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基础信息 |
基本概况 |
是否公开本机构简介信息, 包括医院名称、医院等级、公共服务职能、历史沿革、 诊疗科目、科室(部门)概况、设备人员概况 |
领导信息 |
是否公开本医疗机构领导姓名、职务等信息 |
|
公开目录 |
是否制定和发布本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 |
|
资质标识 |
机构标识 |
是否在医院的明显位置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是否在医院的明显位置标识等级评审、医保定点等名称 |
||
人员标识 |
医护、行政及后勤等人员是否标识了姓名、科室(部门)、职务(职称) |
|
是否公开本院医师姓名、科室(部门)、职务(职称)等信息 |
||
设备准入 |
是否定期公开本院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
是否在大型医用设备使用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正本 |
技术备案 |
是否公开本机构依法开展的特殊临床技术、限制性医疗技术、检验项目目录, 包 括名称及有效期 |
|
是否在技术使用场所醒目位置标识依法开展的特殊临床技术、限制性医疗技术、 检验项目等行政许可证件 |
||
重点研究平 台 |
是否公开国家级、省级、市级临床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 平台相关简介信息 |
|
是否在现场标识国家级、省级、市级临床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等研究平台信息 |
||
价格 |
是否明确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标准 |
|
是否明确公示药品、医用耗材品规及价格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环境引导 |
交通导引 |
是否公开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停靠站名以及院外停车场位置信息 |
是否在现场明确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车辆入口与出口指示、院内停车场、院内 行车指引、停车收费标识 |
||
内部导引 |
是否在明显位置明确各科室(部门)的名称、位置及指引标识、急诊“绿色通道” 指引标识 |
|
公卫措施 |
是否公开本院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信息,落实政府应急处置措施的相关信息 |
|
安全警示 |
是否在现场服务场所设立安全(防火、防盗、安检等)警示标识及危险提示标志 |
|
应急指引 |
是否在现场明显位置标识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和安全通道路线、指引标牌、路线 |
|
诊疗服务 |
服务时间 |
是否公开门诊、急诊服务时间(含节假日), 病房探视时间及各项服务的办理时间 |
专业介绍 |
是否公开专业方向, 临床、检验、检查等专业服务项目名称及特色服务的相关内 容 |
|
就诊须知 |
是否公开门诊、急诊就诊流程、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
的规章制度 |
住院须知 |
是否公开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 守的规章制度 |
|
预约诊疗 |
是否公开需要或可以预约的挂号、诊疗、临床检验、检查等的预约途径、流程、 方法及注意事项 |
|
检查检验 |
是否公开进行临床检验、超声、影像学等辅助检查的流程、须知、注意事项,报 告获取时间及方式 |
|
分级诊疗 |
是否公开分级诊疗的双向转诊服务内容、机构、流程、联系方式 |
|
是否公开医联体业务合作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家介绍、服务内容、流程、联 系方式 |
||
远程医疗 |
是否公开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流程、收费 |
|
社区服务 |
是否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门服务项目等服务流程、内容、联系方式 |
|
特需诊疗 |
是否公开特需诊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服务标准等相关信息和导引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
|
行风与投 诉 |
招标采购 |
是否公开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 |
行风建设 |
是否公开行风建设及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相关规定 |
|
依法执业自 查 |
是否在院内明显位置长期公示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依法 执业承诺书》 |
|
医疗秩序 |
是否公开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患者应当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注意事项 |
|
投诉途径 |
是否公开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 |
|
纠纷处理 |
是否公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以及相关部门(如医调委)地点、联系方式 |
|
科普健教 |
健康科普 |
是否公开健康保健及疾病防治、康复等方面的科普知识 |
健康教育 |
是否公开开展健康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地点 |
|
是否公开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及流程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
是否公开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
是否在院内明显位置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 |
||
便民服务 |
咨询服务 |
是否明确咨询服务设置情况,包括咨询台(窗口)标识、路线 |
是否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
||
特殊人群 |
是否明确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优先服务窗口标识 |
|
收费查询 |
是否明确查询的方法、流程、地点和导引路线 |
|
医保服务 |
是否明确医保支付、报销流程、地点、导引 |
|
复印病历 |
是否明确病历复印的流程、地点、导引路线和收费说明 |